下面這個新聞很有深度, 我看了三遍才搞清楚裡面的人物關係. 這個文張很適合拿來考長篇縮短篇或是下新聞標題.
我個人覺得這個新聞標題看了有點讓人摸不著頭腦. 但是看完新聞內容再看標題就會覺得記者已經下得夠好了, 畢竟那麼複雜的一件事, 要在一兩句話裡面說完真的有點困難.
如果要簡而言之說這件事那就是, 太太發現先生車上有情色照片+心情札記*2+墮胎證明書, 要控告先生(魏男)外遇對象謝女, 謝女隨即表示照片中出現的男性生殖器不屬於該太太的先生, 而是屬於她的現任男友(劉男), 可是現任男友看了照片以後, 認不得該照片的地理環境, 所以懷疑謝女的交媾對象不是自己. 就在一切陷入羅生門, 大家已經忘了這篇新聞是怎麼開始的時候, 法官根據太太發現的心情札記叛謝女妨礙家庭有罪, 天理昭張. (馬的, 我還是寫了180字才講完這件事).
這個新聞值得探討的點有:
1. 魏謝兩人因為墮胎問題分手, 可是這個胎是魏男的種嗎? 孩子的爸是魏男, 劉男, 還是另有其人呢?
2. 謝女怎麼會把慾照, 墮胎證明, 還有心情札記亂丟在人家車上呢(而且對象還不是車主啊)? 我是她一定每天睡不著吃不下(好在我沒有這種東西).
3. 如果根據心情札記就可以判定謝女有罪, 那魏某褲子不是白脫了嗎?
4. 為什麼劉男與謝女炒飯地點不在汽車旅館就是朋友的家呢? 朋友知道這件事嗎? 劉男和謝女家裡都沒有床嗎?
可惜以上問題可能要認識本人才能問清楚, 或是記者要做深度報導才能知道.
陳俊雄加油, 我支持你做深度報導!
最後我要練習下新聞標題:
按圖索雞無結果 心情札記吐真言
(好啦 我承認這比較像不入流的吟詩作對 下新聞標題還是俊雄兄行)
慾照比對男主角 追出女子連3劈
更新日期:2010/12/29 03:14 陳俊雄/宜蘭報導
中國時報【陳俊雄/宜蘭報導】
「有圖沒真相」!李姓女子在先生魏姓男子的車中找到存滿慾照的記憶卡及二本心情札記,氣得提告;謝女雖大方坦承是慾照女主角,卻向法官聲請「按圖索驥」比對「那話兒」的主人,結果法官發現「那話兒」的主人既非魏某、亦非謝女現任男友,而是另有其人,謝女連環劈的結果出爐令人尷尬。
住在宜蘭的李姓女子,意外在先生座車駕駛座下的小抽屜中,發現含有一批慾照的記憶卡,以及二冊「心情札記」及墮胎證明書,認定魏某正是影中和謝姓女子歡愛的男主角,兩人因為墮胎問題而於九十八年間分手,遂向檢方提起妨害家庭告訴。
不過,謝女雖承認這批慾照的女主角雖是她,但男主角並非魏姓男子,而是劉姓現任男友。謝女還據此向法院聲請檢驗,要求比對魏某「那話兒」形狀、特徵,是否和照片中相符?
檢驗發現,這批在九十七年間拍攝的照片,影中人的生殖器和魏某「確實有迥異之處」,並非魏某,但謝女的男友庭訊時卻表示,他和謝女炒飯所在,「不是汽車旅館就是朋友的家」,對相片中的情景毫無印象印象,不禁懷疑自己也不是女友歡愛對象,慘遭劈腿。
這批慾照雖無法證明謝女和魏男通姦,「有圖卻沒有真相」,但意外扯出謝女和魏男、現任劉姓男友同時交往,還疑似劈腿與另和其他男子交往。
儘管魏某並非慾照的影中人,但法官從「心情札記」中卻赫然發現,謝女寫著「去北投泡溫泉,還讓你腿軟…」、「今天第一次和你使用特別的情趣用椅…很舒服」等內容,足以證明二人確有姦情,宜蘭地院依妨害家庭罪將魏、謝二人分別判處五月、三月徒刑,並得易科罰金。
- Dec 31 Fri 2010 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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